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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三十七章 他们失去了一切,但是获得了自由(2/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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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寇汪直一事,起过矛盾和冲突。

但是最后浙江巡抚王本固大获全胜,将汪直逮捕,最后斩首在杭州,至此倭患愈演愈烈。

胡宗宪主张剿抚并用,招安汪直,利用汪直强大的海外势力,剿灭海盗;

而王本固嫉恶如仇,觉得海寇就是海寇,汪直妄言助大明平定倭患,不过是为了借朝廷威望,以壮自己声势而已。

汪直在被朝廷招安之前,在萨摩洲僭越称王僭号曰宋,自称曰徽王,萨摩藩三十六岛,皆在汪直的控制之下。

胡宗宪亲自写信让汪直入明,汪直入明十分的繁琐和复杂,汪直的船到了宁波岑港外,仍然犹豫不前,在胡宗宪的劝说下,汪直才肯下船。

但是胡宗宪最后没有保住汪直,王本固代表着朝中根深蒂固的复古派,斩杀了汪直,群龙无首的倭寇开始袭扰东南。

王本固要杀汪直带着对小人的固执和偏见,即便是汪直从来没有一次勾引倭寇侵扰海疆,甚至还有多次在胡宗宪手下,帮助大明水师平定倭寇的举动,但是王本固觉得汪直这种小人,首鼠两端,在通倭必死的大环境下,汪直被斩首了。

王本固认为汪直小人有射利之心,违海禁下海,忘中华之义,入番国为寇,僭号宋僭越自立为王,该死。

汪直被捕的时候,其实就已经死了,即便是释放了汪直,谁能保证汪直不怀恨在心,不会勾结倭寇侵扰大明海疆?

当听说殷正茂在吕宋重用林阿凤的时候,王本固上奏朝廷,请求斩杀逆獠。

汪直为什么必须死?

因为汪直的主张伤害到了大明东南沿海走私商贾的切身利益。

汪直主张朝廷放弃不合时宜的海禁政策、使海上贸易合法化、设立海关都饷馆收取关税、浙江、福建设立市舶司,并且恢复日本的朝贡贸易关系。

这严重伤害到了走私商贾垄断海贸之利,所以汪直必须死。

在隆庆二年,大明设立了月港市舶司,汪直死后多年,海贸合法化,终于在扭扭捏捏中缓缓展开。

“那林阿凤人在吕宋,说杀就能杀?他王本固还以为是当年他杀汪直的时候吗?”万士和得到了风向,立刻开口附和的说道:“陛下为了保证大明和吕宋的关系,甚至不惜赐国姓,这种诏书到了吕宋,不就成了祸患的根源吗?”

杀林阿凤的诏书,一旦到了吕宋,杀还是不杀都是问题。

杀的话,林阿凤手下那六七千人的招安的海寇,就会变成吕宋的内乱,甚至波及大明海疆。

不杀的话,违抗朝廷明旨,那是和大明决裂,完全依靠大明才能实现统治的总督府,立刻就会被泰西的红毛番给打的满地找牙,倾覆就在一瞬间。

万士和说这是祸患的根源,绝对不是在危言耸听,因为动乱一定会发生。

林阿凤又不是不听话,被招安后,也是兢兢业业,而殷正茂对林阿凤的节制也是十分有效的,林阿凤手下的庶弁将,基层军官全都是殷正茂、张元勋、邓子龙带领的客兵充任。

“万太宰这话说的在理。”谭纶对万士和的说法很是认同。

谭纶、戚继光、俞大猷作为当年的抗倭名将,清楚的知道,万士和这话是基于历史教训而言,当年王本固擅自逮捕汪直,酿成了什么样的祸患。

汪直的海寇一家独大,盘踞在萨摩州,彻底堵死了倭国对大明海疆的影响力,汪直一死,倭寇就像是出笼的恶犬一样。

因为汪直的死,代表着大明彻底失去了对海疆的控制。

海瑞带着一些玩味的表情说道:“这俗话说得好,一朝权在手,便把令来行,这坊间都说,三年清知府,十万金花银,这话是说,再清廉的知府,做三年也能捞十万金花银。”

“这王本固官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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