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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一十二章:尘埃落定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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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殿之上,原本有些嘈杂的文武百官,随着绿柳的声音落下,却反而没了声音。

众臣齐刷刷的望着殿中,脸色灰败的石璞和金英,目光中带着无比的惊怒。

行贿受贿,不是什么稀罕事。

虽然朝廷一再下禁令,但是自从仁宣之后,人情往来走动,已经成了不可避免的事情。

然而到了三品以上,这些事情就少的多,相互赠礼,更多的是出于礼节需要。

毕竟,每一个三品大员,无论在朝堂还是在地方,都算是举足轻重之辈。

要提拔一个这样的官员,必要有扎实的政绩支撑。

金银财帛之物,最多算是锦上添花。

所以通常情况下,三品以上的官员,即便是被查实了有行贿之举,也不至于动摇根基。

罚俸申斥是最常见的事情,如果闹得比较大,罢官回乡思过,过上几年,也不是没有重新启用的可能。

但是,这也要分谁!

七卿乃是国之重臣,文臣当中的顶点。

石璞作为工部尚书,不仅行贿,而且是向一个宦官,这就不得不让一帮朝臣感到愤怒了。

这也是石璞和金英两人,竭力否认曾私下见面的原因。

这次廷鞠之上,俞士悦先是坐实了石璞曾经向王振送礼的事实。

虽然没有实证能够证明,那是为了谋求工部尚书之位。

但是同样的,石璞所谓的侵地一案,也未必就能取信于所有人。

然而此案尚未尘埃落定,就又闹出了石璞行贿金英的事情。

就如俞士悦所说的,三法司的确没有实证,证明石璞给王振送礼是为了谋求工部尚书之位。

但是,有绿柳的证言在此,石璞行贿金英,是为了保全自己的工部尚书之位。

这却是板上钉钉的事实!

俞士悦转过身,对着御座躬身一拜,道。

“陛下,工部尚书石璞,行贿王振一案,尚有疑点未明,但是其行贿金英,以图打压异己,保全官位,事实清楚。”

“由此倒推,既然石璞能够为保官位,去向中官行贿,那么极有可能,其向王振所赠财物,亦是用于谋求工部尚书之位。”

“石璞身为朝廷命官,七卿重臣,私自结交中官,内外勾连,阴行贿赂之事,干涉朝廷铨选。”

“臣承陛下旨意,主持廷鞠审问,然石璞却堂皇立于御前,巧言善辩,数度欺君罔上,毫无悔改之意。”

“此案已明真相,臣请陛下削去石璞官职,拿入诏狱,命三法司详审其罪,勘定刑罚,以正视听。”

所以说,不全按律法来审案,也是有好处的。

按照严格的司法程序,俞士悦这种所谓的“倒推”,无疑是在渎职。

但是廷鞠的最大好处就是,可以最大程度的将朝议在审讯当中的作用,发挥到最大。

就如此刻,俞士悦压根不用去费心思找石璞谋求工部尚书行贿的实证,只需要证明,他为保官位,向金英行贿。

那么朝臣们自然会认可他的这种“推论”。

只要有朝议的认可,那么不管有没有实证,那这就是无可辩驳的真相!

至此,廷鞠上,三法司的活算是告一段落。

真相既然已经查明,接下来就是一帮老大人的舞台了。

最先出面的是吏科给事中张固,他是吏科如今的掌事给事中,这件事情涉及到铨选的公正,正是他的管辖范畴。

“陛下,臣以为,此案事实清楚,证据充足。”

“工部尚书石璞,勾连内臣,先贿王振,再结金英,视朝廷公器为私用,任意干涉七卿铨选,扰乱朝廷典制,实为罪不可赦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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